川震维权人士黄琦被判刑三年

四川维权人士黄琦
图像加注文字,维权人士黄琦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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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四川地震后帮助失去子女的父母要求调查学校建筑质量而被当局逮捕的四川维权人士黄琦被成都武侯区法院判刑三年。

黄琦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向BBC中文网证实了这一消息。

武侯区法院在8月5日已经完成了对黄琦案的审理,但直到星期一(11月23日)才公布判决。

莫少平透露,黄琦被控罪的理由是他所创办的维权网站上发表了几份有关信访政策的国家规定。

莫少平认为,检察院无法证实有关规定是黄琦本人发表上网,同时这些规定也并非由“64天网”首先发表,而是在一些政府网站都有出现。

黄琦被判的刑期是“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的最高量刑,他去年6月被捕,目前已在狱中被拘押了1年多,这部分刑期将抵消。

莫少平表示,黄琦此前曾经向他透露如果一审被判有罪,一定要上诉。

他还透露,黄琦在狱中健康堪忧,他因上一次入狱时的旧伤目前出现严重头痛和失眠,而且还出现皮肤问题。

谭作人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一发表声明,要求中国当局马上无条件释放黄琦。

美国众议院本月7日曾以426票对1票通过议案,要求中国当局释放黄琦和另一名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

人权组织普遍认为这两人都是因为帮助在地震中失去子女的家长追究学校豆腐渣工程问题而遭到当局迫害。

不过谭作人被起诉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被控与流亡美国的“六·四”学生领袖王丹联系,并曾接受由后者寄给他的“六·四”宣传材料。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8月12日完成对谭作人的审判,但至今仍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