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前排右)等四人被判处死刑。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周二(11月6日)一审宣判,其中四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主犯糯康、桑康、伊莱和扎西卡被判处死刑。
另外两名罪犯扎波被判处死缓,扎托波被判处八年监禁。
此案由昆明市中级法院审理。在9月21日审理结束时,主犯糯康当场悔罪,并请救中国政府从宽处理。
但此前他曾在法庭翻供,否认参与了导致13名中国船员丧生的湄公河凶杀案。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被枪杀。
经过中老缅泰四国警方联合侦查,案件很快告破,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托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捕。
六人分别被控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与劫持船只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