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刑满出狱仍受“附加刑”限制出境,返台存变数

    • Author, 潘柏林
    • Role, BBC中文特约记者
    • Reporting from,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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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版界名人富察(本名李延贺),三年前在中国大陆被捕,据报近期刑满获释,但仍因“附加刑”无法出境。

“附加刑”是指富察被判入狱外,另罚“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有富察好友向BBC中文表示,仍未联系到富察,担心他出狱后被软禁。

富察出身于中国大陆,与台籍妻子结婚后长居台湾,他成立的“八旗文化”曾出版不少中国禁书。2023年,他为完成台湾当局对“陆配”的除籍规定,赴中国办理手续,被中国当局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分析指出,富察仍有“中国大陆籍”身份,完成附加刑后能否返台存在变数,例如会否遭中国“边境控管”不准出境。对此,中国官方未有回应。

富察刑满出狱

台湾媒体近日报导富察刑满出狱的消息。

台湾《自由时报》6月8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富察在今年5月刑满出狱,已重获自由并与中国的家人团聚,台湾的妻子也能前往探视。不过,因为要执行一年的附加刑,目前被限制出境。

台湾中央社6月9日也引述“权威消息来源”与富察家人维持联系管道的消息人士证实,富察已经获释,但仍须执行附加刑。

台湾作家、中央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胡川安是富察的好朋友,他向BBC中文表示,从媒体报导得知富察出狱的消息后,曾用不同方法尝试联系对方,但一直没有收到回覆。

他评估,富察出狱后可能失去人身自由,“如果不能联系,应该比较处于软禁的状态吧”。

台湾陆委会6月8日表示,为尊重家属意见,不对案件进行说明。海基会则表示将依政府指示及家属需求及时协处并持续关注,期待富察可早日返台。

中国国务院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回应传媒查询时称,请等待周三(6月10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

“两高”罕有点名富察案件

资料显示,富察1971年出生于辽宁省,1990年代到上海求学,曾在上海文艺出版社任职副社长。

富察2005年与台湾籍配偶结婚,2009年依亲移居台湾并成立“八旗文化”出版社,曾出版不少中国历史和政治题材书籍,部分被视为中国禁书,包括美籍华人裴敏欣的《出卖中国:中共官场贪腐分析报告》、何清涟的《红色渗透》、日本学者熊仓润的《新疆——被中共支配的七十年》等。

2013年富察取得台湾居留证,为了满足台湾当局对“陆配”设籍的规定,要在限期内到大陆原居地机关注销户籍。2023年富察冒险返回中国处理注销户籍时被捕。2025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26年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审议“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罕有点名富察的案件,称“对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李延贺依法定罪判刑”。

“附加刑”是甚么?

中国当局指控富察涉国安犯罪,有台籍大陆律师仅愿意在不具名情况向BBC中文解释,所谓“附加刑”是指在主刑之外,依法另行科处之刑罚。

他表示,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及驱逐出境等。附加刑虽称为“附加”,但并非较不重要之刑罚,而是用以补充主刑、强化刑罚效果的制度。

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向BBC中文表示,富察服毕三年有期徒刑后,才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刑期,该刑罚属于“附加刑”。

李明哲指出,对富察而言,附加刑可能影响他不能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中国公民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不准出境。

香港资深媒体人程翔2006年曾因“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他向BBC中文解释,在中国被罚剥夺政治权利,对中国人来说是剥夺宪法赋予的权利,例如选举权等;对境外人士而言,实际上是不准发表文章或演讲。

“没标准的加刑”:李明哲、蔡金树、李孟居案例

根据过往案例,同样被判附加刑,在具体执行层面有很大差异。

有台湾人无须执行便能返台,有人执行时怀疑受软禁,有人在中国境内仍有行动自由。

李明哲有亲身经历,他在2017年3月经澳门进入中国大陆后被捕,同年11月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他在2022年4月出狱后返台,未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的附加刑而被留在中国。

他向BBC中文表示,中国当局执行附加刑没有一定标准。他忆述出狱前一个月,有中国国安人员探访,通知他出狱后仍有两年附加刑要执行,可能没法离开中国大陆。

但到刑满前三日,监狱人员向他查询台湾身份证等资料,用作订购机票。李明哲当时未有向狱方查询为何不用执行附加刑。

他评估自己情况是特例,或与当时亲人高调奔波发声有关,“他(中国当局)放我出去不是法律的考虑,而是政治的考虑。”

台湾学者蔡金树是另一种情况,他因涉间谍罪被中国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23年5月出狱后未能返台,有台湾媒体报导他仍须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被留置在厦门鼓浪屿。

当时有记者查询蔡金树被“软禁”传闻,中国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回应指,蔡金树的刑罚执行事宜有关部门均依法办理。

台湾商人李孟居于2019年8月从香港入境深圳,因“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遭深圳市国家安全局逮捕,判刑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他早前接受BBC中文专访时透露,出狱后试图从上海离境,在机场被边检人员拦下。他执行附加刑时,在中国境内仍有人身自由,两年期间可在境内旅行,待刑满后从北京机场离境抵达日本。

富察返台的变数?

即使富察将来执行一年附加刑,外界仍关注他能否顺利返台。

作家胡川安认为,富察执行一年附加刑后,比较理想的结果是被中国驱逐出境,即可以离境返台,但前提是外界要施加足够压力,例如在李明哲案,台湾政府及社会均十分重视,成为他可提前返台的关键。

胡川安表示,目前文化界各自为富察发声,未来或需与官方、家属达成默契,“家属有暗示或是官方(判断)做下去有可能有影响,文化界再串连会比较有力。”

李明哲分析,富察虽然已经有台湾居留证,但仍未完成放弃中国户籍手续,如果中国当局视其为中国人,有机会实施“边境控制”,即不让他出境。

“中国对于中国政治犯,普遍会实施边控,你基本没办法离开中国。”

他认为台湾社会是否重视营救富察返台,影响中国当局的决定,“如果台湾人都不关心富察这个事情,对中国来讲,他把富察留置在中国完全没有甚么代价。”